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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照明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第2部分:测试方法-基于人眼生理功能的测试方法及技术要求

CSA标委会 2017.04.07 T/CSA 035.2-2017 V1.0 已发布

本标准是针对LED照明产品对视觉健康的影响,基于人眼生理功能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;该标准可用于评价LED照明产品对人眼生理功能和视觉疲劳变化的影响。

本标准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标准化委员会(CSAS)制定发布,版权归CSA所有,未经CSA许可不得随意复制;其他机构采用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制定标准需经CSA允许;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本标准的内容需指明本标准的标准号。

本标准起草人单位之一,北京阳明智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向CSAS提交《CSA标准中的专利许可承诺书》,声明持有涉及本标准的技术专利,专利号ZL201310291203.6,同时并做出承诺,不对使用该标准的任何人主张专利权, 且声明不含有任何附加条件。该专利持有人的承诺书已在CSAS备案。CSAS不负责对本标准所涉及的专利范围、有效性和验证资料进行验证。

除上述已知专利外,CSAS不负责确认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是否还存在涉及其他专利的可能性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

中国标准化研究院,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,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,北京阳明智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,中关村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重点实验室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

蔡建奇,刘丽娟,史国华,孙兴怀,何益,郭娅,姜春晖,杜鹏,魏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