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SAS设管理委员会、技术咨询委员会、秘书处、工作组、标准起草小组。成员包括正式成员和观察成员。
管理委员会:CSAS的技术管理机构,负责标准化技术管理。
技术咨询委员会:CSA标委会的技术咨询机构,对CSA标委会提出工作建议,以提高CSA标委会技术文件质量。
工作组:按照不同领域划分,接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,负责各自领域的标准化和标准起草的组织工作。
标准起草小组:负责具体标准的起草,可隶属于工作组或管理委员会。
秘书处:常设执行机构,由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承担,负责CSA标委会的日常运行。
正式成员:CSA常务理事成员和理事成员可成为CSA标委会的正式成员;观察成员希望成为正式成员可按标委会管理细则的规定程序办理。正式成员有权利参加标准化年会和标准制修订会议,在标委会的各项活动中有表决权,可获得相关标准化委员会的资料和文件。
观察成员:CSA普通会员自动成为CSA标委会的观察成员;正式成员如果不能正常参加CSAS的标准化活动,将降格为观察成员。观察成员有权利参加标准化年会和标准制修订会议,可获得相关标准化信息,对CSA标委会标准化工作有建议权,但是在各项标准化活动中没有表决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