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SAS标准的制修订主要经过:提案、立项、征求意见稿、委员会草案、发布几个阶段。
提案:CSAS中的任何正式成员都有权利提出标准提案。如果有5个以上正式成员单位同意参加标准的起草工作,则可将新标准项目提案的项目建议书和有关技术说明CSAS提交秘书处。
立项:新标准提案由秘书处进行初步审理,经秘书长确认,由CSAS管理委员会网上投票或工作组内部投票是否通过标准立项。投票通过的提案,提案材料和投票结果以及结论在秘书处备案;秘书处按照标准分配编号。
征求意见稿:工作组或管理委员会在投票通过后一周内尽快组织成立起草小组,并在6个月内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,经起草小组组长确认后,将征求意见稿提交CSAS秘书处。秘书处开通网上征求意见,征求全体成员的意见。
委员会草案:征求意见结束后,起草小组对所有反馈进行汇总,对成员的意见给予答复和必要的沟通,最终形成意见答复表。起草小组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和成员的沟通结果,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,形成标准的委员会草案。
发布:委员会草案经工作组组长或秘书长审核后,由CSAS正式成员对其是否发布进行投票。投票通过后,起草小组按照投票反馈的意见对委员会草案做进一步的修改,形成发布稿,并再次提交CSAS秘书处,经管理委员会主任核准签字,发布为CSAS正式标准,CSAS全部成员均可下载。